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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調整如下說明:
1.新增適用對象:國小(含)以上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工.
2.承上,修改同意書版為1070831版,舊版可併用至9/5日,自9/6起一律用新版(1070831)同意書.
以下任一條件符合之證件:
1.在學學生:國內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、大專院校(含)以上學生憑有效之學生證辦理。 (必須包含:學校名稱、學生姓名、有效日期)
2.應屆畢業生:憑應屆畢業證書,且未逾畢業證書上所列印之畢業月份之次月份起算半年內辦理。(必須包含:學校名稱、學生姓名、有效日期)
3.教職員工: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大學、職業學校、專科學校等之教職員工憑證辦理。(含正職/約聘人員,所持證明文件須包含學校名稱、教職員姓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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